Saturday, August 29, 2009

大半年

昨晚,我最敬愛的舊老闆不厭其煩地問我,結婚後有沒有不習慣。
然後,他和杉本兩個不同年齡層的男人,開始惺惺相惜地討論初初結婚/同住時被另一半整得有多慘。
男人,最同仇敵愾時,也許就是討論這種話題的時候吧!

可是,我的答案也許要令他們失望了。
我說,我們相處融洽,沒有爭執。至少我是這樣認為,不相信的,問問王先生好了。

他們不可置信地追問,真的嗎?你都不會投訴他晚睡打機廁所板牙膏一切一切大大小小無關痛癢又切身的瑣事嗎?

我說,沒有,我給他絶對的自由,他可以在書房內三個小時我不打擾,我也可以和朋友吃飯飲酒去camp不回家睡覺。我們會一起在沙發上看通宵電視時坐著睡了,也會一起到朋友家打麻雀到凌晨回家。我們吃九大簋也吃杯麵。我們看著大家的好,也看著大家在家的慵懶。我們彼此相愛,but we don't judge each others。隨和的,包容的,舒服的,相濡以沫地相處。

說真的,在之前我也有恐懼過,不知道大家合不合得來,始終拍拖是一回事,同住可以是另一回事。尤其是我,以前受愛情小說荼毒太深,也許便對婚後生活有不切實際的想像和要求,可是事情的發展竟是這樣,你牽著我的手,深吸一口氣便跨過了。